輕型汽車國六延期,重慶國五車仍能正常上牌
2020年7月30日,重慶市關于印發《關于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顆粒物數量限值生產過渡期截止時間,由2020年7月1日前調整為2021年1月1日前。《措施》還提出將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優化機動車注冊服務、暢通二手車流通交易、加大汽車消費金融服務力度、加快淘汰報廢老舊柴油車等,并決定調整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有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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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提出,除2019年7月1日已在重慶提前執行國六排放標準的輕型汽油車外,對2020年7月1日前生產、進口的其他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在2021年1月1日前允許在重慶市銷售和注冊登記。目前,全國尚未實施國六排放標準的地區有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西、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省份,以及山西、內蒙古、四川、陜西等省份公告已實施國六排放標準以外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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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商用車行業而言,也就是說,包含皮卡在內的N1類小、微卡柴油車型將在重慶地區迎來重大利好。此次各地進一步落實國六輕型車延期工作,不僅讓眾多車企松了一口氣,于用戶而言也還可以繼續購買價格實惠的國五車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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